若擅自侵占他人土地并对其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类纠纷,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商谈寻求解决之道;
在该项途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还可寻求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的介入和调停化解;
如若当事人仍坚持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他们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同时,若以上三种途径均无法奏效,受害方亦可直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通过司法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详细步骤:
首先,双方需进行平等协商,共同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及对应的赔偿期限;
其次,如果协商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提议者可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当地乡镇行政机关出面干预开展调解工作;
然后,在以上两种方式皆无法达成妥善处理的基础上,当事人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以上几种方式都未能给予合理的结果,此时便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