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签署了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后欲再次提出诉讼,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仅当一方持有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证实在签署该文件之时遭受了强制或重大错误认知的压力时,方可申诉撤销该协议并积极主张经济赔偿。
相反地,倘若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即使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法院亦不予以支持和裁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