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京市民,在处理农民工领薪难问题时,您可以寻求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助与支持。
若您遇到薪资拖欠情况,建议优先考虑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举报,相信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尽全力解决困扰。
在这时,如无争议出现,他们将会协助调节和解决矛盾;
但如发生劳动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前往各地区的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公正的仲裁待遇。
如果您对仲裁结论持有异议,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样地,也欢迎您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欠款。
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诉讼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启动诉讼程序,详细的说就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厅提交相关诉状。
其次,立案审查过程中,只要确认符合立案标准,我们会负责通知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七天内缴纳诉讼费用,如已交费,我们便会正式立案;
反之,如果发现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会委婉裁定不予受理,同时也会告诉您驳回起诉的裁定,并指出您有权在十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再次,在起诉案卷立案通过之后,我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发送起诉状副本至被告方当事人手中,而被告方有权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
然后,按照规定排期开庭,指的是我们会提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负责的承办人等信息,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我们也会提前三天发布公告以便公众知晓。
最后进入庭审环节,我们会先行宣布开庭,再核实参与庭审的各方当事人的身份状况,接着在此基础上公布组成合议庭的主要成员,详细告知并且强调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了解是否存在申请回避的情形。
如果庭审顺利的话,可能会达成调解协议,进而制作调解书,只有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这份调解书才会生效。
如果调解书涉及的当事人直接履行了其中的条款或直接向法院告诉庭提出申请执行,那么我们就需要再次提起再审申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