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婚姻离婚之时,关于抚养权问题的纷争通常无需再度提起诉讼。
抚养权诉讼与离婚诉讼通常会被合并审理并同步作出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实施细则及系列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在处理离婚问题的那刻起,包括抚养权的分配,都可以经过夫妻双方的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出现任何分歧,那么就必须由相关法院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一关键原则,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对抚养权的最终归属予以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