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即是在已决犯人经过司法判决且其刑期为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情况之下,分析其悔过自新的表现,再结合其在社会生活中是否能够真心悔过、重新做人并不会再对社会产生危害进行判断,进而决定是否执行原有的刑罚。
执行缓刑的具体条件非常严格,既要满足该种情形的法律规定,也要视实际情况来慎重地做出判断和决策。
换言之,只要盗窃犯罪者符合缓刑适用的各项条件,即可判定其适用缓刑。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以及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
2、对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及其悔过得失,需由司法机关基于犯罪分子本身的认罪与悔罪表现及相关犯罪事实,审慎评估其重返社会后对社会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其是否可能对社会再发生危害,除开我国《刑法》本身所发挥的强大威慑教育作用之外,更多地还应根据犯罪分子本人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知程度、悔过表现及具体犯罪情节等因素来综合考量。
倘若犯罪分子对其所犯罪行毫不在意或者毫无悔意,那么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显然较大;
反之,若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甚至手段恶劣,即便所判刑期在拘役至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一样无法适用缓刑,因为这些人仍然具有再次危害社会的高度风险。
3、对于累犯这一特殊群体,缓刑并不适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累犯是在首次犯罪遭受刑罚之后又在法定监禁期间内再次犯罪,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和人身风险皆大,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对社会的危害性亦较小、个人人身风险也相对较低,实行缓刑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