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请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为三年期。
如果待到合同期限届满后再来提起诉讼以求使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无疑显得有些不尽人意。
但是,原告方依然有权请求对方对拒不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负责,亦或是要求承担起其他形式的赔偿损失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