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在婚姻走到尽头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尊崇让最有能力和条件来抚养并照顾他们成长的一方负责。
特别是对于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来说,我们应遵循以母亲直接承担抚养责任为主导的原则,将其判予女方照料。
然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以后,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状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以及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慎重考虑并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