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配偶一方有过度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之举,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双方所共享的财产,其中任何一方原则上未经对方明确同意而任意挥霍夫妇两人的共同产权,便构成了对对方财产处置权的侵犯。
共同拥有着财产的当事方应该对其共同所有的财富享受共同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在共同拥有的财产未被解除共有之前,若部分投资人私自随意处置共有资产,通常情况下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对于因此给其他投资人带来的损失,应当由擅自处置公有财产的那个人负责赔偿补偿。
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通常是予以拒绝的,除非出现以下提交特殊理由并不会损害到债权者利益的特殊情形:
存在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的。
综上所述,如果配偶一方有过度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之举,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公正的分割处理。《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自身利益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