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非机动车撞击幼童的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依据当事双方的行为对于引发本次事故起到的影响程度以及各自所存在的过失之严重性进行判定,若经核实确定此类事故系由非机动车一方过错诱发,那么应由其承担全面的事故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