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依旧将会正常理赔给受害者。
但若实际驾车行为达到了醉驾标准,那么在此情况下,交强险将不对受损害方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关于其己为受害者支付的医疗花费,此类费用应由肇事方承担垫付及后续追讨工作。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保险公司还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相应的抢救费用,同时也享有向肇事方行使追偿权的权利:
(一)肇事驾驶人尚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或已处于醉酒状态;
(二)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三)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然而,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且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导致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那保险公司便无需再承担该部分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