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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

下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6-14 12:30:07 已帮助2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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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
夫妻共同承担之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所需,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运用、收益和分配等领域。
其范围涵盖了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在婚前由某一方为购置财产而进行的借款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若已然转变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承担之范畴;
其次,夫妻为了维护家庭生活足够的经济压力所背负的债务;
再次,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或其中一方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所获得的经营收益用在家庭生活开支上或与另一半共享,由此导致的债务也应视为双方共同承担;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夫妻中的一方还是双方因为疾病或担任特定责任者疾病治疗所导致的债务;
抚养子女及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夫妻双方在先前的协议中明确表示要共同承担的债务;
此外,还应考虑到其他类型的债务,例如,应当归类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只要符合前述明确规定的三种情况,即允许将之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法律文档或在其后做出书面认可,承认该项债务不会引发任何纠纷的;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以自己名义负担的债务,这种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第三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以自己名义负担的债务,虽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是,相应的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用作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表示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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