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道路上,如有违规停车情况发生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不会涉及到扣分处理,仅需接受相应罚款处分。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方式。
在此过程中,若驾驶员未能亲自到场,除罚款以及张贴罚单外,若被查获的车辆已对其他车辆或行人行进造成影响和阻碍;
相关的交通部门有权按照规章程序,将涉事机动车拖移至对交通影响最小的场所,或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既定规定,指定适当位置进行停放。
第二种是现场违章停车处罚方式。
此种情形下,若驾驶员能够当场还原现场状况,则交通警察可指明其所触犯的违规行为,并对之实施口头警告,要求其当即驶离。
只需驾驶员尽快离开现场,便无需缴纳额外罚款。
然而,若驾驶员拒绝驶离,并对其他车辆及行入口产生阻滞现象;
那么,交通警察将会对此类行为进行相应的罚金处理,具体金额为每次二十至二百元不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