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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

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6-13 14:40:18 已帮助1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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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
尽管犯罪嫌犯尚未归案,但批捕程序仍可照常启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认定某名被拘人员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时,必须于拘留期内的起算之日开始往后推移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审查批准逮捕建议书。
若情况特殊,可适度放宽提请审查日期至四个自然日之内。
针对那些选择在各地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参与团伙作案等严重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而言,其所面临的批捕审核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天。
在具体实践中,自接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批准逮捕建议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人民检察院必须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最终裁定。
如遇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的情况,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刻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将实施解押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公安机关决定应对该案件展开进一步侦破工作,且该犯罪嫌疑人同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则公安机关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状态之后,必须依法为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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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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