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甩棍进行人身攻击,无论是否对受害者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若造成受害者轻伤或以上等级的损害,甚至可能触犯特定的刑事罪行,面临由国家司法机关的严厉制裁。
具体而言:
第一,对于仅仅涉及轻微人身伤害的情况,挥舞甩棍的行为可被视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通常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或短期监禁5至10天加上罚款人民币200元至500元不等的惩罚;
若情节较为轻微,则处罚尺度将会降低,局限于警告或罚款500元以下。
然而,倘若使用甩棍导致受害者受伤程度上升到轻伤及以上等级,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将面临最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法惩罚。
第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的客体是人体身心健康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权”,即每个人都有保护自身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完整性的权利。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本罪表现为非法实施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再次,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公众,没有特殊身份要求。
最后,在主观层面上,本罪体现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而故意为之的心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