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终止之时,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处置须经双方协议达成共识之后进行分配;
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则应交由法院按照财产实际状况以及兼顾子女与女性权益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定。
其间,如因妻子出轨行为引发离异风波且存在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其不忠行为,那么该位妻子便被视为过错方,在此种情形下,财产分配则可以更多地倾向于作为受害者的配偶即男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