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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强行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债主强行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6-13 10:35:20 已帮助20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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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强行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若行为违反刑法的规定,且情节极为严重甚至会被视为侵占罪的嫌疑。
关于侵占罪的具体解读,是基于犯罪者意图非法占有他人交付私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未公开的埋藏财产并据为己有的行为。
侵占罪的实施载体为一般的自然人,除非年龄已达16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所有自然人才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还需指出,侵占罪在主观层面上必须是出于蓄意的故意心理,也就是说犯罪者必须清楚了解自己所占据的财产,如他人存放在自己手中的财物、遗忘的物品以及秘密掩埋的财产实际上是他人的东西,然而却仍然不惜违反法律法规,侵占占为私人所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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