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涉嫌寻衅滋事而导致他人受到轻伤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同时具备从犯和累犯的身份,那么其量刑适用标准将参照如下规定:
1.若行为人以暴力方式随意伤害他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至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惩。
2.若行为人对他人进行持续不断的追逐、拦截以及辱骂、恐吓等行为,情节恶劣者,同样应被判处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酷惩罚。
3.若行为人以强制手段获取或掠夺他人财产,或者任意破坏、占领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者,亦需接受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制裁。
4.若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故意引发起哄吵闹事件,且行为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则依法应承担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