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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女儿有房子吗

农村拆迁女儿有房子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6-12 17:40:01 已帮助14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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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女儿有房子吗
1、在农村地区,当涉及到房屋拆迁这一重大事宜时,女儿是否享有权益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若在父母的房屋遭受拆迁之际,两位老人依然健在于人世间,那么拆迁补偿款便理所当然归属二老所有;
然而若是在房屋遭遇拆迁之时,父母已然仙逝,须得查看其生前是否留下遗书或其他协议文件,将房屋部分或全部悉数赠予女儿,如有此等证据,女儿便可获得相关拆迁补偿。
反之,若无任何书面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女儿只能通过法定途径来继承相关补偿。
2、对于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我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作出如下明确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绝对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和确定。
如果对于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选择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如果对复评结果仍有疑问,您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另外,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务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
3、需要强调的是,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在当地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上,农村房屋主要是基于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与住宅的真实总面积有着紧密联系,通常会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
值得关注的是,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明文规定,住房拆迁需要实行合理的补偿安置措施。
凡征地过程中的拆除农民住房行为,均应经过适当的补偿,同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地灵活采用多元化的安置形式,力争做到妥善解决被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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