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所引发的事故中,一般而言交强险都会进行相应的理赔操作。
然而,若实际驾驶者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驾这一严重违法行为的标准,那么此时交强险将不对受害方因此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在此情况下,承保车险的公司有义务向致使该起事故的责任人提出追讨赔偿的要求。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质上源于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应对被投保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法定的责任上限做出相应的赔偿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