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尽管这些行为已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仍然不能否认人身健康权作为人类基本权利之一,而不应该被任意侵犯。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一方面,如果行为人实施殴打他人或蓄意伤害他人肢体等严重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其应当面临为期5至10天的拘留惩罚;
另一方面,还要按照违法情节程度进行调整,可能处以最高可达200元人民币、最低则为50元人民币的罚款。
凡在行为性质轻微的情况下,违法者将受到为期5天或低于5天的拘留处罚,或被处以最高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