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内相关法规的明确要求,如若在高速公路的行驶过程中遭遇后方车辆的追尾事件,责任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当时的情况是否符合保持足够安全间距这一条件;
根据这些法规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当事人的行为对于诱发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力及其过错的极端严重性,从而确定出各自应该负担的责任比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