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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主体

遗弃罪的主体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06-11 10:25:04 已帮助26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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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主体
关于遗弃罪责任主体,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其应具备的条件,即该罪得以成立的基础是:
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并且具备抚养能力。
这其中涵盖了:
夫妻之间、有经济能力的成年人,如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成年的兄弟姐妹,还有孙子孙女及外孙外孙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在法律上并未承担扶养义务的亲友,若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那么便不能算作是遗弃行为。
遗弃罪主要指的是,那种在家庭关系中对被抚养者拥有扶养义务的人,由于他们拒绝进行赡养,导致婴儿、年长或身患疾病且无法独立生活之人出于严重困境之中,从而触犯了刑事法规,构成了犯罪行为
这里所说的侵犯的客体是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平等的权益。
其所针对的只能是那些年纪较大、年少、生病或是其他所有无独立生存能力的家庭成员
在客观方面,这种犯罪的具体表现为:
由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员做出拒绝赡养年老、年幼、生病或是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这些被遗弃者的状况必须达到极致恶劣程度。
此外,值得再次强调的是,这样的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只能是特定的人群。
换句话说,只有那些对遗弃者负有法律层面的抚养义务,同时还具备实际抚养能力的人才会成为这个犯罪的主体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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