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打人事件后,如果派出所认定此事件为情节轻微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将可能会采用调解处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且不需要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倘若经过公安机关调解之后,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和平协议,则不会遭受任何形式的惩罚;
然而,若调解未能成功或达成协议后又不遵守条款的,公安机关便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相应的惩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在调解不成立,派出所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