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否进行仲裁处理,管控欠付工程款项争议的途径共计有四个方面:
通过友好磋商、第三方调停、提交仲裁以及启动司法程序。
对于发生在平等主体(如:
个体公民、企业法人与其它社会团体)间的相关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资产权益的矛盾冲突,均可考虑采取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然而,若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来化解纷争,则必须是双方都自愿参与,并达成了明确的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