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的司法制度而言,在确定子女的监护权归属时,法院将会全方位地审查并依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确保将子女交给最有利于其成长的那一方照顾。
这其中包括平时他们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如何对接、财力状况是否优秀、学习经历和素养的高低以及子女目前所处的年龄段等多重因素。
期限期间内的婴幼儿一般来说都会被优先分配给母亲抚养,除非存在充分的证据表明母亲无法胜任或愿意承担责任,例如有患慢性精神障碍、传染性病症或者负有虐待子女之事实。
然而当涉及到八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儿童时,法院还会尊重这些孩子个人的意愿,并且通常会倾向于保护长久以来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便能保持原有的生活环境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