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转移相关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债务转移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两种:
一种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即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债务人可以选择将自身部分或者全数的债务责任划拨到第三方身上;
另一种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即债务人并不需要脱离原先的债务关系,而是允许第三方加入这一连带债务关系中,并与债务人共同承担相应的债务。
至于债务转移的实际影响和作用方面,我们发现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第三方将完美接手原债务人所应具备的法律地位;
其次,原债务人所享有的各种抗辩权利也会随着转移过程而得以顺利继承。《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