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如果女方需要承担子女抚养费用,以下的计算方式可能更为合理和适宜:
假设夫妻双方都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应该按照其固定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支付抚养费,通常是在20%至30%之间。
另一方面,倘若夫妻双发均无固定收入,则依照全年总收入的相应比例来支付抚养费,同样也是在20%至30%之间。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比例还可以适当上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