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定劳动者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该条款仍然有效,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其中,1.的情形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必须按照先前协定好的计划向用工人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各项培训费用总和。
同时,用人单位若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超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对应的培训费用,则超出部分属于违法行为。
2.所述情形下,对于那些承担有信息保密职责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加入竞业限制的条款并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并且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后,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倘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规定,必须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