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之规定,寻衅滋事犯罪之量刑层次初设为两档,分别针对普通寻衅滋事行为与纠集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引发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予以裁定。
对于轻微程度的寻衅滋事行为,一律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制裁措施;
而对于纠集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发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现象的案例,应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惩罚,同时可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至于最终判处何种监禁期以及罚金金额,需要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案件实情作出生效判决方能确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