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正式生效以后,若一方未能依照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在法定时效内(即3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关于离婚协议书引发的各类纠纷,其具体起诉流程可归纳如下:首先由原告亲自向人民法院提交包含起诉状在内的一系列必要文档与证据;其次,人民法院会接收到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只有当这些材料满足了法定条件时才能顺利得以立案受理;而后,法院将会把原告的起诉书副本一份送达至被告处;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被告会按照规定作出书面答复;紧接着,法院会安排并通知开庭日期;最后,由法庭经审理后做出判定结果。需特别强调的是,在建立离婚协议时,以下几个方面需引起足够重视:首先,必须明确指明离婚乃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之体现;其次,在协议中应当妥善处理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负担等关键性事宜;第三,离婚的事实因素与理由也应在协议中予以清晰阐述。此外,离婚协议书不得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在达成上述共识并且完成相应程序后,即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从而使离婚协议书正式开始生效起法律效力。对于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满足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第一,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关于自愿离婚的共识,且这种意愿表达必须真实可信;第二,当事人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处置做出合理安排;第三,双方皆为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主体;第四,当事人应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