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当劳动者需要支付长达十五个月之久的劳动报酬时,若劳动合同未到期即被解除了,此时的赔偿与补尝比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积累的实际工作年数,每一年度的工作将使他们有权获得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费用。
对于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其所消耗的时间也将按照完整一年的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