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行为方式,主要指对他人施行涉及肉體或精神层面的残酷手段造成伤害。
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进行身体上的殴打、紧固束缚、受寒冷饥饿之苦等等,而在精神层面则通常通过侮辱性言辞、恶毒诅咒、讽刺嘲笑以及禁止参与各类社交活动等手段来达到折磨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虐待的行为必须是频繁发生,而非偶然一次发生,方可构成此罪名。《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