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窃罪涉及金额之认定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1)对于盗窃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行为,若涉及到“
数额较大”,则指
涉案金额达人民币两千元及其以上;
(2)同样地,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若涉及到“
数额巨大”,则指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五万元及其以上;
(3)至于“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则指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四十万元及其以上。
2.盗窃罪附加
罚金的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若经
司法机关裁决,被告人为盗窃罪依法处以罚金
刑罚者,罚金应当判处在
盗窃金额的两倍范围内,即一千元以上至盗窃金额的二倍以下;
若未能得知盗窃金额或是无法准确核算,那么罚金应当判处在一千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
特别地,对于在
医疗机构中对病患的救命资金进行盗窃的行为,应当
加重处罚。
3.即使
行为人已将盗窃所得财物归还并承认罪行甚至忏悔,同时具备法定的
从轻处罚情节,排除其参与分享
赃物行为乃至所获取的赃物较少且非主谋,得到
受害人谅解等轻微情节时,仍可以考虑不
起诉或免于
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此不法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但也确实需要
处罚的话,应由有关部门主导实施
行政处罚。
4.针对盗取
家庭成员或
近亲财产的行为,如得到其理解和宽容,通常可视为无罪行为,不必进行
刑事追究。
但对于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