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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什么意思

拘役缓刑什么意思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6-08 13:35:19 已帮助29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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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什么意思
1、拘役,通常是指公安机关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实施的一种短期性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权利的刑事处罚措施。
拘役的期限范围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若涉及多重犯罪情节且合并处罚的情况下,整体拘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被判处拘役刑罚后,其正式的刑期计算时间将自人民法院实施的判决执行之日起算,然而,在此之前,犯罪分子若已遭受司法机关的先期羁押,则该羁押期间的每一天都应当等同于刑期中的一天。
2、缓刑,亦即是暂缓量刑或者缓量刑,这是针对那些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已经构成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个人,首先对他做出有关犯罪的确定认定,然后暂时停止执行即将被判处的刑罚
这种刑罚方式主要通过特定的监管机构,在一段特定的考验期限里,对罪犯展开全面的考察分析,并依照罪犯在考验期间的实际表现,依法考虑是否应该适用具体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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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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