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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如何才算成立

借贷关系如何才算成立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6-08 13:25:08 已帮助24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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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如何才算成立
借贷关系的确立,首要条件便是双方共同签署借贷合同或是借据。
借据仅为缔结借贷关系所必备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实质上支撑这些借贷关系的,则是借贷物的真实支付。
在借贷双方之间,想要顺利建立起借贷关系,除了彼此关于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等方面的意见表达需达成共识以外,更为关键的是,出借方必须将货币或其他重要证券交付给借款人,如此看来,借贷关系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建立起来了。
除此之外,对于自然人之间所形成的借款合同,以下情况之一均可视作已达成协议:
(一)若采用现金支付方式,那么,从借款人接受到借款之日开始便可以认定合同已然生效;
(二)若是用银行转账、互联网电子汇款等现代化手段来进行支付,此时,只要资金成功进入到借款人的账户之中,就代表着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三)如果选择票据交付作为支付工具,那么,只需借款人依据法律规定合法获得了票据权益,即可认为借款合同已开始生效;
(四)当出借方将指定的资金账户管理权限交付给借款人后,从借款人实际掌握并实行动用该账户的支配权之际,便意味着借款合同已经生效;
(五)同样地,出借方按照与借款人事先约定好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顺利完成了资金的支付行为,亦可视为借款合同已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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