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您接受了三个月的全面医疗护理之后便可以启动伤残鉴定程序了;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的损伤类型,还需根据实际治疗情况来决定何时进行伤残评定较为适宜儿。
我们建议,伤残评定工作应当在人体遭受伤害事故后,直接导致的损伤或者由该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完整治疗并达到各项指标的最佳状态后进行,亦即等到基本康复期结束,或者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者已经不存在任何治愈的可能性时再行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