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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为什么判我次责

电动车闯红灯为什么判我次责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6-07 16:55:18 已帮助25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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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为什么判我次责
鉴于此次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因闯红灯导致正常行驶的汽车车主未能及时刹车,从而引起了意外事故,因此电动自行车方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同时,由于车主本人在过路口时未能充分降低车速,也负有次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该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若无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引或交通警察指挥,则应当减速慢行并礼让行人及其他优先通行车辆。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具体作用及其严重程度来做出的决定。
具体来讲,首先,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自身过错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当涉及到两位甚至更多的当事人过错时,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以及其过错严重程度将会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来分别判断各责任人应当承担的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
再次,若各方均无明显过错,可归类为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面都无需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是某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则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则将被视为不再申请复核,不会再予以受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从现场调查开始算起的十日内,编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那些由于交通肇事逃逸而引发的案件,在找寻到肇事车辆和驾驶员之后的十日内同样需要完成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如需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则应该在检验、鉴定结果得出之日起的五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写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事故现场调查完毕之日起的三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尸体检验的话则应在死亡之日起的三日内启动。
对于与检验、鉴定机构关于检验、鉴定完成期限的约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
如确实需要超过二十日,必须上报给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鉴定报告的次日起,将验收、鉴定报告的复印件转交给事故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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