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当事人,以下是关于申请仲裁的详细程序步骤,总共分为四大步:
申请、受理、开庭以及最终的裁决,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我们来谈谈申请阶段和受理环节。
当事人如有劳动争议仲裁需求,需向相关部门递交正式且完备的书面仲裁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将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判断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给予妥善的受理并书面通知其结果。
其次,进入到开庭及裁决阶段1、仲裁庭将会在开庭前至少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该案件的仲裁庭成员构成情况、具体的开庭时间以及开庭地点。
2、如果当事人未能准时出席或者未经仲裁庭批准提前离场,对于申请人方,我们将视作其自动撤销申诉,而对于被申请人,我们则可继续开展缺席仲裁。
3、开庭开始后,我们将依照规程,先宣布仲裁员团队的组成人员,接着询问双方是否需要更换仲裁员。
4、接下来,双方当事人可以有顺序地表达各自的观点,并展开辩论。
最后,我们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给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
假设劳动者对本仲裁裁决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国家法定的审判机关提出申诉。《仲裁法》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