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未婚生育子女抚养问题时,可通过双方面对面商谈来取得共识,若未能达成协议,则必须由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这一基本原则做出裁决,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教育程度、职业状况、经济收入、年龄以及家庭环境等众多复杂因素。
对于不足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来说,通常情况下是由其母亲直接行使抚养权。
然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法院就必须征询他们的个人意见,并将其纳入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之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