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毁灭依法应予保全的会计凭证罪行,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且还需额外负上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的赔偿罚款。
若为集体犯罪,则应对整个单元进行处罚,即追究其所属主体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也将对直接负责管理该部门和负责具体操作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上述相应法律法规予以惩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