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夫妻中一方的不忠行为与其离婚时涉及的财产分配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性。
当面临离婚问题之际,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分配往往会通过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协商方式解决;
若协商未能如愿完成,则需交由司法机关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保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获取到了另一半不忠于自己的证明,此举亦仅能作为法官审判时酌情考虑的因素之一,而无法必然地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若此类不忠行径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之类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违法行为,则司法机构将按照对无过错一方权益进行优先确保的原则;
根据各个案例的实际情况,在财产分割方面酌情判定对过错方的财产分配作出相应减少,同时无过错方有权以因此受到侵害为由,向对方提出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等相关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