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呀,判断你们俩能不能离婚主要看的是你们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哦!这个跟大家说过多少回都没关系啦~真的,不管你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只要你们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开住了至少两年时间的话,即使调解员怎么努力也没办法让你们和好如初,那法官多半会批准你离婚的请求的哦!当然咯,如果你们只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分开居住,而且法官觉得你们的感情还有挽救的余地的话,他们通常就不会同意离婚啦。
所以啊,大家在决定要不要离婚之前,最好先想清楚自己的感受,再去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