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属问题,根据我国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定,房屋作为相当特殊的不动产物权,应当严格按照物权登记原则进行登记,并且经依法登记后方可生效。
在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所有权并未发生合法转移。
因此,在面临征收房屋的情况下,拆迁赔偿金理所当然地应该归属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