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抵押权人得以行使权利处分抵押财产的几种常见情形:首先是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若债权人未能如愿得到偿付;
其次是当抵押人离世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宣示死亡后,由于无人代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再者是在抵押人被正式宣布破产或是解散的特定状况下;
此外,若抵押人采取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手段处理抵押财产;
最后,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可实现抵押权的相应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