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他人车辆碰撞事故且责任鉴定为对方全责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
事发后,需主动致电保险公司进行情况通报,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早展开相应的处理措施。
若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事故双方责任明确,首先可尝试与肇事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初步沟通协商;
如协商无果或产生较大争议,则可依法向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申请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