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销活动,其预防控制以及处理责任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一般的传销行为,属于轻度违反商业伦理及社会规范之
违法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事者进行严肃的
行政处罚。
然而,若该等传销行径构成严重的
犯罪行为,则将面临相关部门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
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