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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下刑事拘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矩,公安部门有权对现有的罪犯或比较重大的嫌疑人进行先期拘留处理,前提条件是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出现:
(一)该名罪犯明目张胆地实施犯罪行为或已经开始准备从事进一步的犯罪活动,甚至是在已经完成犯罪之后立刻就被发现;
(二)被害者或在场实时目击犯罪过程的人士直接指认这名罪犯就是行凶者;
(三)在罪犯周边环境或是住所内,发现了与犯罪行为有关的重要证据;
(四)罪犯在意识到犯罪事实无法逃避之后凭借自我意志进行自尽、逃跑或者是藏匿;
(五)存在有刻意破坏证据、伪装证据或是串通口供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
(六)罪犯的真实姓名、身份地址等关键个人信息并未公开,调查工作很难开展;
(七)鉴于罪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最新修订: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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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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