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关于
财产权利分配的协商协议应该使用
书面形式进行签订,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和
纠纷。
对于那些以口头形式确定的协议,只要双方皆对此表示确认认可或者有令人信服的
证据支持其有效性,那么这些口头约定也将被视为合法有效。
在婚约期间内所产生的财产收入及其个人
婚前财产都可以通过夫妻间的协商约定,归属双方共有、分别持有或者部分由双方共享、部分为个人所有的方式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