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承揽合同均可允许分包执行,但关键性的工作内容应由承揽人亲自履行,除非当事人双方事先已达成明确的其他协议。
具体法律条款规定如下:
如果承揽人将其所承包的核心工作转交由第三方进行实施,应当对该第三方完成工作后的交付成果直接承担责任;
假如未经定作人书面批准,则后者有权单方面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