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结束之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对先前签署的离婚协议进行撤销的。
然而,如果当事人发现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在签订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此进行撤销处理。
2、当夫妻双方在达成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后悔之情,并希望能够撤销之前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时,人民法院将会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